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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交办周口市第二十一批大众告发件办结信息后续公示

来源:ob官网    发布时间:2025-11-26 01:38:41

  沈丘县蓝一商砼有限公司坐落沈丘县槐店回族镇吉利西路南侧,占地面积13.1115亩,法定代表人:王凯,一致社会信誉代码:91411624MA44AOLX6C。该公司产品为:产品混凝土。原辅资料:砂石、水泥、粉煤灰。出产的根本工艺:原资料-掺和-拌和-制品。出产设备:HZS180自动化混凝土出产线台。

  因为该公司无合法用地手续,沈丘县自然资源局已对其立案查处。现在,该公司不合法占用一般犁地(6.171亩)上的附属物已进行了撤除;对建造用地(6.9405亩)上的附属物由槐店回族镇政府进行了查封,正在依照相关程序依法处理。

  经研讨,沈丘县自然资源局给予负有监管职责的督查中队人员张子德党内正告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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